乘机时移动电源容量限制及携带规定指南
一、容量限制的核心标准
民航局以额定能量(Wh)作为移动电源的容量判定标准。计算公式为:额定能量(Wh)= 标称电压(V)× 容量(mAh)÷ 1000。例如,5V/20000mAh的充电宝额定能量为100Wh。
- ≤100Wh:可直接携带,无需申报(如20000mAh/5V标准)
- 100Wh-160Wh:需航空公司批准,每人限带2个
- >160Wh:禁止携带
二、随身携带与托运规定
移动电源必须随身携带,禁止放入托运行李。所有型号需满足以下条件:
- 外观无破损、膨胀或召回标识
- 清晰标注额定能量或可计算参数
- 每人最多携带2块
三、飞行过程中的使用限制
民航局明确规定:
- 全程禁止使用移动电源充电
- 带开关的移动电源需保持关闭状态
- 部分航司禁止使用机上USB接口充电(如新加坡航空)
四、特殊情况与违规后果
- 标识模糊或无法计算容量的移动电源需弃置
- 国际航班需符合当地电压标准(如5V电压要求)
- 违规使用可能面临行政或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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