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件背景与争议焦点
2025年3月,南阳广电单方面修改《服务条款》第四条规定,新增「服务商保留随时修改或中断服务而不需通知用户的权利」条款,引发用户集体投诉。部分用户反映在合同期内遭遇强制升级光纤服务,拒绝升级即被中断信号,且预缴费用未获退还。该事件暴露出以下核心争议:
- 格式条款是否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
- 合同期内单方终止服务是否构成违约
- 用户预付费权益保障机制缺失
二、服务条款变更核心分析
对比广电新版条款与市场监管要求发现:
争议条款 | 法规依据 | 合规状态 |
---|---|---|
单方修改权无限制 | 《消法》第二十六条 | 涉嫌违法 |
服务中断无补偿 |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 显失公平 |
强制升级附加费 | 《电信条例》第四十一条 | 违反规定 |
三、用户权益救济路径
根据广电总局「双治理」投诉机制及南阳市场监管提示,用户可采取以下维权措施:
- 通过12315热线或广电总局官网提交书面投诉
- 要求企业提供原合同与新条款差异对照说明
- 主张三倍赔偿未履约期间预付费
- 联合发起集体诉讼主张格式条款无效
四、法律专家解读
法学界认为广电行为存在三重违法嫌疑:单方变更核心条款未履行显著提示义务,违反《消法》告知原则;光纤升级属于增值服务,强制绑定涉嫌《反垄断法》滥用市场地位;中断基础服务却保留预付款违反《民法典》公平交易原则。
五、行业影响与用户建议
本次事件折射出广电行业转型期的运营困境,但以牺牲用户权益为代价的粗暴转型不可持续。建议用户:
- 完整保存缴费凭证与中断服务证据链
- 优先通过省级广电局投诉渠道维权
- 谨慎签署含「单方解释权」的补充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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