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背景与适用范围
根据2025年3月发布的《广播电视法》实施细则,广电总局要求所有从事视听节目制作传播的从业人员,需在6个月内完成国籍信息核验登记。该规定适用于通过有线、无线等传输方式参与广播电视活动的境内从业者,重点规范外籍及多重国籍人员的身份标注。
需重新认证的四类人群
- 外籍演艺人员:持有外国护照的演员、主持人等需标注国籍信息
- 多重国籍从业者:未注销国内户籍但持有外国护照的节目制作人员
- 涉外签约人员:与境外机构存在劳务关系的编导、技术人员
- 特殊通信用户:广电号码存在静默使用或境外异常通信记录的用户
认证流程与材料清单
- 线上申报:登录广电总局认证平台填写基础信息
- 材料核验:
- 中国户籍注销证明/外国入籍文件
- 近三年出入境记录
- 工作单位担保函
- 人脸识别:通过官方APP完成生物特征核验
情形 | 材料要求 |
---|---|
恢复中国国籍者 | 国籍恢复证明+退出外籍声明 |
出生国籍冲突者 | 父母居留证明+出生地公证 |
常见问题解答
Q:已注销户籍是否需认证?
A:只要参与节目制作仍需提交原户籍注销证明。
Q:家庭团聚签证如何申报?
A:需同步提交亲属关系证明及签证续期记录。
新规实施要点
本次认证工作将建立广播电视从业人员信用档案,未按期完成认证者将影响作品播出资质。建议涉及人群及时通过广电网上营业厅或指定机构办理,确保符合《国籍法》与《广播电视法》的双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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