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总局下设哪些核心部门负责监管工作?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下设办公厅、政策法规司、宣传司、电视剧司及监管中心等部门,分别负责行政协调、法规制定、内容审查、安全播出等职能,形成多层次监管体系。

办公厅

办公厅是广电总局日常运转的核心部门,负责文电处理、会议组织、应急值班、档案管理、信访接待及财务工作,同时统筹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和机关安全保卫等事务。其职能覆盖总局内部协调与对外沟通,是确保行政效率的关键机构。

政策法规司

政策法规司负责起草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领域的法律法规草案,制定行业标准并监督实施,同时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行政复议及普法宣传等工作。该部门还协调行政审批流程,确保监管工作的法治化与规范化。

宣传司

宣传司指导全国广播电视重大宣传活动和突发事件报道,监管全国性广播电视节目创作,特别对纪录片、电视动画片等内容的生产和播出进行审查与指导。其职责涵盖舆论导向把控和意识形态安全维护。

电视剧司

电视剧司负责电视剧制作的全程监管,包括国产剧、引进剧及合拍剧的内容审查,同时指导行业发展和创作方向,确保内容符合国家政策与价值观导向。该部门还承担电视剧播出调控和产业政策实施。

监管中心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监管中心是全国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的技术保障部门,负责监测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网络视听节目播出情况,并承担应急广播体系建设与重大活动期间的安全保障。其职能延伸至技术标准制定和系统安全评估。

广电总局通过办公厅、政策法规司、宣传司、电视剧司及监管中心等多部门协同,构建了覆盖内容审查、技术监管、法治建设及安全保障的完整体系。这些机构共同确保广播电视行业的合规运营与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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