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导航
一、审核机制从备案到全流程审查的转变
新规要求重点微短剧需经省级以上广电部门规划备案和成片审查,普通微短剧同样纳入审查范围。该机制突破传统备案制,强调创作阶段预审与成片终审的双重管控,如《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标准化管理办法》明确将节目内容制播标准纳入国家标准体系。同时建立平台自审与行政抽查结合模式,要求播出平台对普通内容履行审核主体责任。
二、内容生产规范的具体化要求
根据《网络短视频内容审核标准细则》,新规细化了94项禁止性条款:
- 禁止对经典文艺作品进行二次剪辑拼接或重新配音
- 要求台词字幕不得出现历史虚无主义表述
- 综艺节目需避免泛娱乐化倾向,强化价值引导
此类规定通过《网络视听节目内容审核通则》形成跨节目类型的统一标准框架。
三、分级管理制度形成新格局
新规依据投资规模与传播影响力实施三级管理:
- 投资超100万元的重点项目需省级审查
- 30-100万元项目实行备案审查双轨制
- 30万元以下内容由平台自审并定期报备
这种分级模式与《专网及定向传播视听节目管理规定》形成互补,构建起覆盖不同传播渠道的监管网络。
四、技术标准与质量评估体系升级
新发布的《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标准化管理办法》提出:
- 建立节目内容制播、传输接收等五大类标准
- 要求平台部署AI审核系统提升筛查效率
- 实施年度标准实施效果评估机制
该体系通过国家标准与行业标准的协同,推动审核标准与技术发展同步迭代。
五、版权保护与传播秩序的强化
新规明确要求平台建立侵权快速响应机制,对违规剪辑内容需在24小时内下架。在传播环节:
- 禁止非法视听平台作为节目冠名方
- 规范片花、预告片的审核标准
- 建立跨平台内容黑名单共享机制
结论
广电新规通过构建分级审查、标准统一、技术支撑的三维监管体系,推动网络视听审核从粗放式管理向精细化治理转型。既强化了主流价值引导,又通过分类管理为内容创新保留空间,标志着我国网络视听行业进入规范发展新阶段。
内容仅供参考,具体资费以办理页面为准。其原创性以及文中表达的观点和判断不代表本网站。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处理。
本文由神卡网发布。发布者:编辑员。禁止采集与转载行为,违者必究。出处:https://www.9m8m.com/114608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