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广电设施维护责任的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一条规定,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广电设施作为小区公共配套设施,其维护费用原则上应由全体业主共同承担。若开发商与广电部门存在专项协议,则需以协议条款为准。
二、物业与业主的责任划分标准
广电设施维护责任需结合具体情况判断:
- 保修期内维护:设施交付后五年内出现质量问题,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应由开发商承担
- 物业合同约定:物业费是否包含广电设施维护条款,需核查《物业服务合同》
- 人为损坏追责:因第三方破坏导致故障,应由侵权方承担维修费用
三、物业服务合同的关键性条款
合同效力直接影响费用承担方式:
特殊设备升级改造费用需通过业主大会表决,经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参与方可动用维修基金。
四、费用分摊的常见处理方式
- 专项维修基金:已建立维修基金的小区,优先使用基金支付
- 物业费列支:合同明确包含维护条款时,从物业费支出
- 业主临时集资:基金不足且物业不担责时,按户均摊
广电设施维护费的承担需综合考量设施权属、合同约定、损坏原因三重因素。常规情况下业主承担共有责任,特殊情形中物业或第三方可能成为责任主体。建议业委会定期核查设施维护条款,建立维修基金使用公示制度。
内容仅供参考,具体资费以办理页面为准。其原创性以及文中表达的观点和判断不代表本网站。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处理。
本文由神卡网发布。发布者:编辑员。禁止采集与转载行为,违者必究。出处:https://www.9m8m.com/116624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