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背景
近期有用户投诉称,在未明确告知并获得许可的情况下,联通公司擅自为其开通宽带服务并收取费用。此类行为引发公众对电信运营商是否侵犯用户知情权的广泛讨论。
法律依据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真实情况的权利。《电信条例》第四十条明确规定,电信业务经营者不得未经用户同意擅自开通收费业务。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知情权保障
- 电信条例第四十条:服务开通规范
消费者权益分析
擅自开通服务的行为可能构成双重侵权:
- 侵害用户的知情选择权
- 违反合同自由原则
- 可能涉及财产权侵害
相关案例参考
2022年北京某法院判决中,运营商因类似行为被判退还费用并支付赔偿金。判决书强调:”默示开通”不符合法定告知要求。
解决建议
建议采取以下维权途径:
- 通过10010客服渠道投诉
- 向工信部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申诉
- 通过司法途径主张权益
从法律实践来看,未经明确告知开通收费服务涉嫌侵害消费者知情权。建议运营商完善服务开通流程,同时用户应积极保留证据维护自身权益。
内容仅供参考,具体资费以办理页面为准。其原创性以及文中表达的观点和判断不代表本网站。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处理。
本文由神卡网发布。发布者:编辑员。禁止采集与转载行为,违者必究。出处:https://www.9m8m.com/119401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