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政核心调整内容
2025年3月发布的《增值税法》对电信服务税率及征收标准作出以下调整:
- 明确基础电信服务适用9%税率,增值电信服务维持6%税率;
- 简化视同销售情形,原“代销”“投资”等场景不再强制视同销售;
- 取消贷款服务进项税抵扣限制,仅保留餐饮、居民日常及娱乐服务不可抵扣。
二、电信服务增值税税率分类
根据服务性质差异,现行税率分为两类:
服务类型 | 税率 | 适用范围 |
---|---|---|
基础电信服务 | 9% | 语音通话、基础数据传输等 |
增值电信服务 | 6% | 互联网接入、短信服务等 |
三、纳税人类型与征收标准
纳税人类型决定征收方式:
- 一般纳税人:按销项税额抵扣进项税额计税,基础/增值电信分别适用9%、6%税率;
- 小规模纳税人:按3%征收率简易计税,阶段性政策可适用1%优惠税率。
四、免税政策与适用限制
现行政策明确电信服务未列入免税范围,但需注意:
- 跨境电信服务可享受零税率或免税政策;
- 原“避孕药品”相关免税条款已取消。
五、政策衔接与过渡安排
2025年2月1日起,纳税人需通过电子税务局完成出口货物信息确认,并启用新版申报表。历史业务处理规则包括:
- 税率调整前未开票业务,按原税率补开;
- 已开具发票发生退货,需按调整前税率冲红。
本次调整延续了基础与增值电信服务的税率差异化设计,同时简化视同销售场景和抵扣规则,强化电子化征管要求。纳税人需重点关注纳税人身份认定、跨境业务免税条件及过渡期开票规则,确保合规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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