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范围与法规依据
国家对电信终端设备、无线电通信设备及涉及网间互联的电信设备实行进网许可制度,接入公用电信网的设备必须取得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进网许可证或试用批文。该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五十三条及《电信设备进网管理办法》实施,适用范围包括手机、无线电发射器、网关等设备。
二、申请条件与设备要求
申请进网许可的电信设备需满足以下条件:
- 符合国家标准及通信行业技术规范;
- 生产企业需具备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与售后服务体系;
- 无线电通信设备及新型设备需通过至少3个月的进网试验;
- 需先取得CCC认证和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SRRC认证)。
三、申请流程与审核步骤
工业和信息化部采用“前审后批”模式,具体流程如下:
- 受理程序: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反馈补正要求,材料齐全则出具受理通知书;
- 审查程序:60日内完成技术审查与实验室测试(如信号质量、电磁兼容性等);
- 决定程序:符合条件者颁发进网许可证及标志,有效期3年;
- 延续程序: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需重新申请。
四、材料清单与注意事项
申请需提交以下核心材料: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境内企业或代理机构);
- 质量体系认证证书(覆盖申请设备范围);
- 设备技术说明、测试报告及使用说明书;
- 进网申请表与企业生产条件说明。
需注意:设备技术参数或外观改动需重新检测或申请许可证,未获许可设备不得销售或入网。
五、标志管理与后续变更
获证企业需在设备显著位置粘贴进网许可标志,新型标志需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务服务平台申请编码并生成矢量图。变更设备型号、技术参数或生产企业时,需重新提交申请并完成检测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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