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依据:虚拟财产属性明确
根据《民法典》第127条,网络虚拟财产被正式纳入法律保护范畴。手机号码作为电信码号资源,其所有权属于国家,但用户通过签订入网协议获得使用权,这种财产性权益可被认定为虚拟财产。法院在判决中明确指出,靓号使用权属于《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可执行财产范围。
二、价值认定:市场评估与司法实践
手机靓号的价值认定需经专业评估,主要考量以下因素:
- 号码稀缺性:如四连号、顺序号等特殊排列组合
- 市场需求:二手交易平台历史成交数据
- 套餐限制:运营商设定的最低消费标准
例如某尾号9999的号码经评估价值达5.5万元,最终以6.6万元拍卖成交。
三、执行流程:查封到拍卖全链条
司法执行程序分为三个阶段:
- 查封冻结:向通信运营商发送协助执行通知书
- 价值评估:委托第三方机构出具专业报告
- 网络拍卖:通过司法拍卖平台公开竞价
四、合法性争议:物权属性的边界
学界对靓号抵债的争议集中于:
- 所有权归属:号码所有权属于国家,法院仅能处置使用权
- 执行可行性:部分运营商限制靓号过户条件
- 价值波动:号码价值易受市场供需影响
五、典型案例解析
2025年张某借贷纠纷案中,法院查封其尾号9999手机号码,经评估后拍卖6.6万元抵债。同类案例显示,四连号拍卖溢价可达32%,三连号成交价多在1-3万元区间。
当前司法实践已确认手机靓号的可执行性,但其作为抵债资产仍面临价值波动大、执行周期长等现实障碍。建议债权人将靓号作为补充性财产线索,结合传统资产共同推进债务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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