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件背景:座机过户遭遇「被靓号」强制收费
近期多起用户反映,在办理固定电话过户时,电信运营商以号码属于「靓号」为由,要求签署长期保底消费协议或预存高额话费。例如重庆市民在过户尾号666的座机时,被强制要求签订20年协议并承诺每月最低289元消费,另有用户因号码尾号9999被要求预存2万元话费。此类事件的核心争议在于运营商单方面变更服务条款的合理性。
二、运营商收费要求的合法性争议
电信运营商主张的「靓号管理规则」存在以下法律争议点:
- 《电信网码号资源管理办法》明确禁止收取选号费
- 过户时新增保底消费涉嫌违反合同相对性原则
- 运营商无法提供原始协议的有效证明时,用户可主张条款无效
三、用户维权案例中的关键矛盾
案例 | 运营商要求 | 处理结果 |
---|---|---|
重庆张先生 | 20年协议+289元/月 | 投诉未解决 |
云南郭先生 | 预存2万元+800元/月 | 需重新办理 |
浙江王女士 | 10年转网限制 | 系统默认生效 |
四、法律视角下的责任界定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运营商需对格式条款进行显著提示,单方面增设的保底消费要求可能构成「霸王条款」。但若用户在原始入网协议中已签署相关条款,运营商有权主张合同效力,此时举证责任将转移至运营商。
五、消费者应对策略建议
建议采取以下维权步骤:
- 要求运营商出示原始靓号协议文本
- 向通信管理局提交格式条款审查申请
- 通过12300申诉渠道主张退一赔三
- 办理过户前确认企业账户转个人账户的特殊要求
电信运营商在未明确告知且缺乏有效协议支撑的情况下,强制要求用户承担靓号相关费用涉嫌违法。消费者可通过核查原始协议、主张格式条款无效等方式维护权益,监管部门需加强对「被靓号」现象的合规性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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