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与争议焦点
近年来,电信运营商因未签署书面靓号协议却收取高额保底费用引发的投诉量激增。用户主张号码为随机分配,运营商则以”系统默认规则”为由要求履行合约,双方对费用合理性及协议有效性存在根本分歧。
法律依据与协议效力
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及《电信条例》,未签署书面协议的收费条款效力存疑。争议核心包含:
- 格式条款的显著提示义务
- 系统默认规则的告知充分性
- 举证责任分配原则
投诉类型 | 占比 |
---|---|
协议争议 | 41% |
费用纠纷 | 33% |
费用争议典型案例
某地法院2023年判决案例显示:运营商因未履行书面告知义务,被判退还用户已收取的靓号费用。判决要点包括:
- 电子协议签署流程存在缺陷
- 费用计算标准未明确公示
- 用户知情权未充分保障
用户权益保障建议
消费者维权应注重以下环节:
- 及时保存入网凭证与账单记录
- 要求运营商提供书面协议文本
- 向通信管理局提交书面投诉
电信服务提供方应当完善协议签署流程,规范号码管理规则公示制度。监管部门需建立靓号费用指导标准,通过典型案例公示引导行业规范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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