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安全规定
根据国际民航组织(ICAO)规定,锂电池属于第9类危险品。旅客携带的移动电源需满足:
- 额定能量≤100Wh可随身携带
- 100-160Wh需航空公司批准
- 禁止托运所有锂电池设备
电池容量标准
8000mAh电池的电压通常为3.7V,通过公式计算:
额定能量(Wh) | = 容量(Ah)× 电压(V) |
计算结果 | 8Ah × 3.7V = 29.6Wh |
随身与托运区别
符合以下条件的8000mAh设备可随身携带:
- 设备标识清晰可见
- 电极接口有绝缘保护
- 不与其他金属物品混放
航空公司政策
主要航空公司的执行标准:
- 中国国际航空:允许2个以内
- 南方航空:需单独安检
- 阿联酋航空:要求绝缘包装
使用建议
为确保顺利登机,建议:
- 提前2小时办理值机
- 准备产品说明书复印件
- 避免在安检口充电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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